更換屋宇設備項目的資助金額,將視乎樓宇類別、設備種類及工程期長短而定,資助比例佔工程費用一成至五成不等。資助只適用於與節能有關之工程部分以及聘用合資格服務提供者方面(若有聘用)的開支。
重新校驗項目及為樓宇安裝智能設備的資助金額,將按其節省的電量及工程期長短而計算。節省的電量越高而工程期越短,所獲的資助金額便越高。
整個項目須於獲得原則性批核或最終資助批核當日起(以較早者計算)二十四個月內完成才能獲發資助。如整個項目能於申請批核後九個月內或十八個月內完成,可獲較高資助額。有關詳情及不同樓宇類別的資助額上限,請參閱《申請指引》內的表 2.4。
對於10萬港元或以下開支的更換屋宇設備工程(不包括聘請合資格服務提供者的支出),項目中聘請合資格服務提供者的支出將獲全數資助,上限為1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