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 電動商用車充電設備

如何參與

如欲參與本計劃,您可填妥申請表格(PDF),提交給你的客戶經理或電郵至 communitygreen@clp.com.hk

所需文件

申請時你必須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文件

  • 學校/非政府福利機構的註冊證明副本;
  • 項目負責人的證明文件 (例如:會議記錄, 職員證, 名片) ;
  • 於供電地址正在使用或將會使用的電動商用車 (例如電動巴士/小巴) 的證明文件 (例如: 購車合同 );
  • 最少三份電動車充電設備裝置的報價或投標。
備註:

申請機構必須為本項目下的電動車充電設備申請中電電動出行電力賬戶並安裝獨立電錶。

下一步

計劃由即日起進行,直至2026年12月31日,涵蓋以下階段:

確認申請

我們會向你確認已收到相關申請,並根據你的申請,聯絡你提交更多資料,例如: 購車合同、服務採購文件及至少有 3 份投標或報價副本 。

申請評估

我們會聯絡你進行現場評估。一旦申請經中電審核,您便會收到申請結果。請將已簽署及蓋章的資助協議書交回中電。

開展工程

當申請獲批後,你可向供應商批出工程合約。你必須在獲得最終資助批核後12個月內完成工程。

申請發放資助

申請時,你可以選擇資助的發放方式:

  1. 在項目完工後以「先支付,後發放」模式發放。在申請發放資助前,你必須支付所有工程款項;或
  2. 在項目完工後,資助款項由中電直接發放給予承辦商以支付工程費用。

提交資助發放申請時必須連同以下所需文件:

  • 申請人與承辦商簽訂的合約副本;
  • 所有與項目有關並已支付的發票及收據 (認證副本);及
  • 政府資助機構節能改善計劃 - 項目完成核證書。
備註:

i.  我們會於工程完成後派員進行現場評估,以核實你的發放資助申請。
ii. 若您希望由中電直接向承辦商發放以支付項目費用,請於投標過程中通知潛在承辦商:項目款項將於項目完成及通過完工後實地視察後方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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