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合資格受惠家庭包括:
    • 低用電量*住宅客戶(電子消費劵專屬熱線: 2678 2626)
    • *低用電量住宅客戶意指2025 年全年6 期電費賬單(兩個月一期)的總用電量為(2,400)度或以下。(*每期電費賬單平均用電量不多於400度)
    •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保留核實用電量的權利 ,如有任何爭議,以中電紀錄為準。
    • 享有長者電費優惠**的客戶(實體消費券專屬熱線: 2678 0372)
    • **享有長者電費優惠的客戶是指在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成功申請「長者電費優惠客戶」及
    • 電力價目須已轉為「長者電費優惠客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i) 年齡60歲或以上;
        (ii) 獨居或與同等資格長者合住;
        (iii) 目前領取或符合資格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iv) 純家居用電的住宅客戶。
        • 長者電費優惠收費是根據每2個月抄讀的電錶度數計算。

  2. 憑電子/實體中電消費券於有效期內(2026年3月27日至10月31日)於指定商戶作$50使用。(最新參與商戶名單請參閱中電網站https://e.clp.com.hk/list,逾期作廢,不設延期。

  3. 此電子/實體消費券適用於星期一至日包括公眾假期,並可與其他優惠一同使用。每間商戶有不同的使用條款及細則, 詳情請查詢參與商戶 。

  4. 使用者每人每次只限使用最多兩張電子/實體消費券。使用者須自行支付所使用的消費券面值以外的消費餘額。

  5. 每張電子/實體消費券均設有獨立二維碼,商戶於扣除相關金額前,將逐一掃瞄電子/實體消費券上的二維碼,以確認電子/實體消費券是否有效。電子/實體消費券一經使用:交易將不能更改或取消。電腦系統會即時更新紀錄,掃瞄二維碼後,此消費券將即時被收回並作廢,不能再作使用、更換及退款。

  6. 此電子/實體消費券不可兌換現金,餘額不設找續。不可轉讓或出售,違者作廢及不可用於購買現金券或儲值卡。

  7. 任何已使用、過期,經塗改、破損、不能核實之電子/實體消費券及影印本將不獲接受。

  8. 請妥善保管,任何遺失、損毀或影印本均不接受。此券如有遺失,恕不補發。若客戶遺失消費券,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不會對此券的遺失作出任何賠償。

  9.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計劃熱線(852)2678 0372。(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

  10. 如有任何爭議,中電保留最終更改或終止使用此消費券之決定權。

  11. 中電將不負責有關參與此活動食肆所提供的食品、飲品及服務質素或其他細節。任何有關食品及服務的質素,請直接與供應該食品及服務的食肆協商。

  12. 中電將不負責有關參與此活動零售店舖所提供的產品和保養服務包括保養期內正常使用情況下之零件故障,及/或因所須零件停產、缺貨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維修。任何有關產品及保養服務,請直接與供應該產品及保養服務零售店舖協商。

  13. 中電將不負責有關參與此活動服務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他細節。

  14. 中電概不承擔任何因使用中電消費券購買任何食品、產品及服務可能直接或間接蒙受索賠、損失或損害的責任,不論如何造成(包括遺留或疏忽)。

  15. 決定購買前,請確保了解該服務將如何進行。任何有關服務細節及質素,請直接與該服務供應商協商。

  16. 中電消費券計劃限期完結後,所有消費券皆會作廢,並不作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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